服務內容

  1.促進補習教育業提高社會教育品質。

   2.協助及保障補習教育消費者之權益。

   3.管理及運用會員提繳之補習教育品質履約保證金。

   4.舉辦培育補習教育專業人才之研習會,辦理師資認證、人才培訓,並協助會員與國內外教育相關

      人士交換經營、管理之交流。

   5.補習班因財務問題或其他原因致其補習服務無法提供,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其無法提供補習服務

      時起六個月內向加入本協定之性質相近之補習班(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原則)換取等值之服務

     (不包括原補習服務之贈品或贈送課程);等值之服務除依一般方式授課外,得以多元之教學方式

      辦理。

   6.協助推廣補習教育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