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短期補習班履保協會 函
受 文 者:臺北市政府社會局、臺北市短期補習班履保協會會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14 年 12 月 10 日
發文字號:北市履保綸字第1141210號
附 件: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委託書及提案單
主 旨:臺北市短期補習班履保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召開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,敬請踴躍出席。
說 明:
一、依本會章程第28條舉辦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。
(一) 時間:115 年 01 月27 日(二)上午 9:30 會員報到,10:00 會議開始至11:30會議結束。
(二) 地點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(捷運行天宮站4號出口)(敬請事先確認路線圖)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—IEAT會議中心(1樓)。
二、為順利召開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,本會將於114年12月14日召開本屆第6次理監事會議審查有效會員會籍(於114年11月30日前已繳交115年常年會費2400元之會員)。
三、如會員未能在114年11月30日前完成繳納115年度常年會費作業,但仍可出席大會並於當日現場繳交115年度常年會費方始為有效會員(含已完成繳費之會員)入場參加會議。
四、115年度常年會費繳費截止日延展至115年1月27日止(原至114年12月31日),如逾期未繳納者則依本會章程第9條第1項第3款:會員滯繳會費經催告三個月後仍未補繳者為出會;另依章程第11條會員經出會或退會,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。故會員若未能於115年4月30日(3個月催告期)前繳納115年度常年會費者,將依前述章程規定辦理出會。請依下列方式繳交:
(一)匯款戶名:臺北市短期補習班履保協會
(二)銀行名稱:華南銀行民生分行(008) 帳號:126103059481
(三)匯款後請將匯款資料e-mail到escrow20180811@gmail.com,並註明會員編號以利核對帳務。
五、本次會員大會期間完成115年度常年費繳交之有效會員請親自出席者或繳交委託書者(限每人僅受一位會員委託,同負責人除外)皆可憑提貨券領據領取得500元提貨券一張(限與簽到者同一人)。
六、提案討論: 1. 114年度工作報告。 2.審議114年度收支決算表。
3. 審議115年度工作計畫表。 4.審議115年度收支預算表。
七、 出席大會時請出示本協會會員證書照片(可先拍照後存於手機裡),以利工作人員核對。
八、 敬請準時出席會議,如超過上午11時則無法領取(提貨券)敬請配合。謝謝。
正本:臺北市政府社會局、本會會員
副本:本會顧問 榮譽理事長臺北市議員陳政忠、立法委員王鸿薇、臺北市議員洪健益 臺北市議員陳炳甫、臺北市議員簡舒培、新北市議員陳儀君、新北市議員李宇翔、 行政院政務顧問羅文崇
理事長
劉佑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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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又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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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短期補習班履保協會
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委託書
委託人(負責人) (會員編號: ) 因故無法參加
臺北市短期補習班履保協會 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
特委託代理人 代為出席。(僅限1人受委託1位會員,同負責人除外)
此致
臺北市短期補習班履保協會
代理人姓名: (簽名或蓋章) 電話:
委託人姓名: (簽名或蓋章) 電話:
說明:委託人無法親自出席臺北市短期補習班履保協會時,請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。
如無法找到委託代理人可將委託書填妥後(委託代理人姓名請空白)寄到協會電子信箱escrow20180811@gmail.com,由協會代尋委託代理人)。
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
………………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切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線…………
臺北市短期補習班履保協會
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提案單
提案人:會員編號 代表人:
案由:
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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